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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职(专科)
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为规范招生工作,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: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四条学院在川统招代码: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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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5-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《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教育法》《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高等教育法》《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职业教育法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、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(以下简称高职单招)工作有关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订本章程。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。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:江阳城建职业学院;国标代码:14644;主管部门:四川省教育厅第四条学校层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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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2-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为规范招生工作,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: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:1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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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5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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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2-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为规范招生工作,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: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四条学院国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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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为规范招生工作,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智体美劳美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院全称: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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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0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为规范招生工作,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智体美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院全称: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四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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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0一、总则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遵循“公开程序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实行“招考分离”,规范考试、录取程序,严格实施招生“阳光工程”。凡有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兄弟姐妹)报考学校的教职工,不得参与高职单招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。我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新闻媒体、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学校监督举报电话:0830—2633333。本章程适用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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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0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精神和国家对高职扩招工作的要求,加快推进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改革,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,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,决定开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(以下简称“高职单招”)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一、总体要求高职单招是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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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0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为规范招生工作,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智体美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院全称: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:14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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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0